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》。将全面推进省级生态廊道建设,对“一湖四水”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沿线(岸)区域实施生态修复,为其系上“绿丝带”。
意见明确,根据山脉、河流、道路等特点以及生态廊道的连通性要求,采取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的方法,通过“造、封、补、改、修、管”等综合措施,构建起“自然、多彩、连通”的生态廊道与“山、水、林、田、湖、草”一体的健康稳定生态系统。
针对廊道范围内的宜林地、无立木林地、裸露地、坡耕地以及困难地(紫色页岩区、石漠化区)等,大力实施人工造林、封山育林、退耕还林还草还湿。推进“一湖四水”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沿线(岸)区域生态修复,加强水体资源和地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,加快河道生态整治、沿岸防护林建设等工程,着力修复生态环境。充分挖掘生态廊道沿线城镇村庄的绿化潜力,科学配置阔叶树种、彩叶树种,构建绿色开放空间。保护与科学利用廊道沿线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、历史文化名镇(村)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资源,为人民群众创造宜居、宜业、宜游的优美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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